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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之 释法说理为来访人打开心结
2021-04-19 10:03:20
来源:
九龙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10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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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牢固树立“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彰显司法为民情怀,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近期,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及时办理一起信访来电诉求,及时跟进调查,释法说理,帮助当事人打开心结,消除矛盾纠纷隐患。


案件过程:

来电人王某某称,在法治宣传时得知检察院可以帮忙讨薪,所以致电检察院。当事人声称在朵洛乡船板沟村务工,其劳动报酬一直未支付,且不懂法律,自己很无助,希望检察院给予帮助。庚即第三检察部干警深入朵洛乡船板沟村了解具体情况。通过调查核实,工程老板沙某某在经当事人向我院提出诉求后主动向当事人支付20000余元劳动报酬,截止3月26日,大概剩余8000余元尾款未向当事人结算。经办案人员调查,由于王某某与工程老板系同一个村村民关系,当事人未积极主动向工程老板索要余款,也未向工程老板清算余款。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发现当事人的心结是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对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渠道不了解,自认为工程老板不支付劳动报酬,对如何正确讨薪缺乏认知,根据当事人特点用释法说理的方式向当事人指明了如何索要劳动报酬的方向。办案人员严格按照7天程序性回复制度,当场向当事人答复:建议先向工程老板清算并索要报酬,如果工程老板不予支付剩余劳动报酬,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或者检察机关反映情况。当事人表示认同检察官的释法说理,明白了自己如何讨薪,自己的心结也释然了。

通过该案的办理,县检察院及时了解当事人诉求,实地调查,及时给与答复,同时,通过耐心细致的讲解农民工工资讨薪流程及宣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法律知识,提高了当事人对法律知识的认识,明确了农民工工资讨薪的方向。通过办案人员释法说理,当事人与工程老板因讨薪事情的心结终于打开了,心底的石头也放下了,既彰显了司法为民的理念,也为群众办理了一件实实在在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