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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23-07-24 19:48:47
来源:
九龙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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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四川省甘孜州九龙县呷尔镇团结下街51号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9:00——12:00

   14:30——17:30
联系方式0836-3328469负责人王耀军

 

第一条 根据《九龙县机构改革方案》(甘委办〔2019〕9号)和《关于〈九龙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九机改发〔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九龙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是九龙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九龙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州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型,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提出全县财税发展规划建议,按照《民族区城自治法》和州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严格组织实施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管理权限管理税政事项。

(三)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基金。

(五)组织拟订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方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地方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具体管理办法,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七)牵头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撑、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金融政策措施。拟订全县金融工作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统筹、协调推进全县金融业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工作。推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组建、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县外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五)配合上级金融管理部门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共享地方金融监管指标数据和金融业务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全县金融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十六)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地方金融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

(十七)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

(十八)统筹对全县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全县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参与和指导全县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县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十九)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查处会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研究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会计工作运行机制;组织执行会计工作的各种法规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二十)指导各部门、各乡镇财政收支和各部门、各乡镇的财务活动,检查财政税收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对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检查和处理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二十一)拟订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职工的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强化财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

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收入划分事项,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推动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债务防范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地方实施监管,谁审批、谁监督、谁担责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地方金融的监督管理,“落实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

(二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县税务局等部门提出授权地六权限内的地方税税种增减、积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负责组织起草授权地方权限内的税收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提出并组织审议税收政策建议,与县税务局共同上报和下发。县财政局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对税收政策进行解释,县税务局对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并向县财政局备案。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县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3.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制定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等工作、接受县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具体承担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各类投资基金。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推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对私募股权基金出资的标准和规范。县财政局负责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会同县发展改革委及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财政性资金出资发起设立或参股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县金融办参与指导各类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5.知识产权交易。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拟订知识产权规范交易的政策。县金融办负责监管知识产权交易场所。

第四条 县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交办督办、信息、宣传、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等工作;组织目标管理、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政务接待、综治管理、机关精神 文明建设、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车辆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预算股。负责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和预算 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的编制、审核、批复等工作。组织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 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汇总县级财政预算工作。

三、国库股。负责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

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股(简称国资股)为县国资局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国资局日常事务。指导非 经营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清查、统计、报废、核销;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非经营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推进县 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承担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并根据企业经营业绩进行奖惩。负责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通过法定程序对所 监管企业负责人的任免、考核提出建议意见,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五、政府债务和金融管理股。负责拟订全县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债券管理、风险防控、统计分析、考核评价、信息公开和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监管有关工作;承担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统筹拟订地方金融 政策措施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地方金融法规和规章草案;推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促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统筹推进全县企业直接融资工作:牵头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加强对金融行业协会的工作业导和监督;统筹指导全县地方政府金融业务工作;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六、经济建设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股。负责工业、交通、能 源、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应急、军民融合发展、经贸合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基建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相关领域专项资金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 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 发展规划、政策等。

七、综合法规股。分析预测经济形势,提出改善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参与研究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推进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参与住房改革政策的研究和拟订;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财政监管;加强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研究完善收费基金管理制度,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彩票市场和资金监管等相关工作。参与制定和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承担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和监缴;监督和管理财政票据;负责罚没物资监管工作。开展税源调查分析;组织制定和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 县税政事项。研究提出财税立法计划和建议。研究提出财税立法计划和建议。组织制定和执行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 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车测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综合执 法工作,制定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组织财政普法工作;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院规和会计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管理全县会计人员的考试和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工作,承担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 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县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承担县财政局财务管理相关工作。 

八、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工作,牵头建立财政监督与绩效管 理制度机制。负责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行业执业 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工作,督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工作。负责本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起草政府采购法规。拟订全县政府采购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审核县级政府采购预算。核准县级政府采购方式。监督管理县级政府采购活 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九、行政政法和农业农村股。负责行政、政法、民主党派、群团等单位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参与县级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十、科教文化和社会保障股。负责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由县财政局代表县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县级文化企业相关工作,承担县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日常工作。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