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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九龙县呷尓镇
绵九街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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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时间 |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9:00--12:00 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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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836--3324678 |
负责人 |
兰华宣 |
第一条 根据《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龙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9号)和《九龙县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中共九龙县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九龙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九机改发﹝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九龙县水利局是九龙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九龙县水利局以下简称县水利局)
第三条 县水利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拟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水利市场的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拟订全县和跨区域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参与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
(四)负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方面违规行为的处罚和强制。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组织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情况的督查。指导全县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河道采砂石的统一监督管理。
(七)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按规定承担有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和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
(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小水电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水利扶贫攻坚工作。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九)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全县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法律法规;配合电站设计单位完成实物指标调查;负责指导协调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等工作;组织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年度移民安置计划和移民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实施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参与水利水电工程各设计阶段移民规划设计报告审查;组织参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指导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负责拟订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计划,制定后期扶持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后期扶持项目的审查、报批和组织竣工验收;负责组织实施水电开发惠民补助政策。
(十一)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担九龙县总河长和九龙县河长制办公室、九龙县节约用水办公室、九龙县人民政府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等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自然灾害职责分工。
(1)县水利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2)必要时,县水利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将城市涉水事务的具体管理职责交给县人民政府并由县人民政府确定供水、节水、污水处理方面的管理体制,县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所承担的职责负责业务指导。
第四条 县水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局长:兰华宣 主持水利局全面工作。
(二)办公室(分管领导:邱华 副局长 办公室主任:苟秀珍 成员: 周小燕、降秋、古秋明、阿期乌沙、献宁康、潘明琼、)。苟秀珍:负责全局上传下达及股室之间衔接工作;协调机关政务,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信息、绩效考核、督查督办、新闻发布、目标管理、妇儿工委、 创建卫生、思想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有关建议和提案;负责会议室设备管理、会场布置、衔接公务接待、车辆调度 、车辆用油量核定、车辆维修管理、办公用品购置、管理、分发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考勤、请销假和领导外出报告及印章使用与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水利行业教育培训;协助单位职称评定等人事管理;指导全县水利行业队伍建设;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组织水利科技项目研究,新技术引进、推广和管理工作;承办有关知识产权事宜和全县水利行业的涉外工作(献宁康协助工作)。周小燕、李万会: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完成单位或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周俊松:负责及时准确收集水利统计和水利统计资料,及时上报水利统计报表。降秋:负责各级机关来文接收登记,立即交主持工作领导阅示,并按批示送达办理人员,经办理人员签字后做好登记;周小燕:负责九龙县锅底凼水电站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分管领导:邓明花副局长 成员:潘明琼、兰月蓉、卢秀芳、赵发明)。潘明琼: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公开录入的各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股日常事务;严格按照县政府行政许可目录,依照法定条件、权限和程序负责受理县水利局审批事项,组织、协调召开审查会议,草拟、下达相关审批文件(赵发明、潘明琼做好政务中心窗口服务坐班工作);同时完成单位或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兰月蓉:负责普法工作;负责行政调解维稳综治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依法治寺管僧、法治示范创建常态化治理、市域社会治理等工作;源头防范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强力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健全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及加强和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负责公务员信息平台工作;同时完成单位或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兰月蓉:负责拟订水利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水利工作政策;指导全县水政监察执法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法规性审查工作;承担县水利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做也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开放信访、和谐信访,不断提高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妥善处置行业内发生地到县到州到省进京非访、集体上访及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落实接访下访制度,保障诉求渠道畅通;加大重点信访群体、重点信访人员的排查梳理、就地稳控、诉求化解力度,实行痕迹管理,确保重要会议、重大庆典、重要时段期间社会和谐稳定;指导全县水利系统信访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执法巡查台账,加强水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建设,开展“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两违整治”“涉水领域治乱”“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点乱象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责任制;推进“村霸”、“保护伞”问题整改及乱点乱象整治,深化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按时完成“水利部水行政执法统计信息直报系统”填报工作;同时完成单位或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规划计划股(分管领导:牟丹总经济师 股长:李明)。
负责拟订全县水利行业综合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及投资计划;组织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审查、报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等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的综合监督管理;承办行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水利行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专项经费的综合管理;拟订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水利项目资金进行调度与衔接并组织实施。组织提出中央、省、州、县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同时完成单位或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水资源股<九龙县节约用水办公室>。(分管领导李汪吉副局长 股长:高原 成员:周俊松)。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前期审核工作、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九龙县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承担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同时完成单位或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卢晗:负责小水电清理及下泄生态流量工作;
(六)建设与管理股。(分管领导:邱华 副局长:孙继康 成员:王学刚、李长安)孙继康:负责审核重要水利工程的初步设计;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执法;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和验收,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江河堤防的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设施网络建设;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大江大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李长安:负责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
(七)水土保持股(九龙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分管领导:邱华副局长 股长:李长安) 负责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工作;参与权限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工作,承担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担县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开展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
(八)农村水利水旱灾害防御股。(分管领导:邓明花 副局长 股长:李茂 成员:马军 叶琼兵)负责指导开展大中型灌排和重点水源点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牧区水利工作;指导改建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与除险加固工作;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农村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农村小水电工作。
(九)防汛办。(分管领导:邓明花副局长 防汛办主任:李长安)负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洪泛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制定县管及县代管江河防御洪水预案、洪水调度方案和重点地区的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督促全县制定江河、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预案和抗旱预案;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方面违规行为的处罚和强制;同时完成单位或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河湖管理股<九龙县河长制办公室>(分管领导:邱华副局长 股长:张子花 成员:卢秀芳)。张子花:全面负责河湖管理股工作;全面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相关股室协助);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河湖保护、治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工作;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行洪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同时完成单位或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卢秀芳:负责督促和指导全县河长工作。
(十一)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分管领导:邓明花副局长 成员:沈晓芳 王学刚 李锐 )。沈晓芳: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法律法规;配合电站设计单位完成实物指标调查;负责指导协调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等工作;组织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年度移民安置计划和移民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实施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参与水利水电工程各设计阶段移民规划设计报告审查;组织参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谢璧霏:指导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负责拟订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计划,制定后期扶持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水电开发惠民补助政策。
第五条 本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