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和后勤管理。承担文秘、会务、财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督促检查局机关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对全县统计工作综合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监督检查国家、省、州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统计法制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开展统计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并按分级负责的原则,调查、督办、审理、查处和复议全县统计违法案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负责对全县乡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的编制工作;管理、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部门和社会机构的统计工作,开展统计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统筹推进乡镇(街道)、部门和社会统计规范化建设;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综合统计、核算统计、民族统计、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投入产出调查、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劳动工资专项调查、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的统计监测;承担编制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产负债、国民经济平衡表;完成全县R&D资源统计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监测预警;承担编制地方资产负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负责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经济工作手册、统计资料的整理、编印和发行工作;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承担全县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负责开展对主要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做好管理和质量的评估审核工作;负责对外提供综合性统计数据;参与全县主要经济指标目标考核工作;开展统计分析,及时、准确、全面为县委、县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信息和数据。
组织实施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服务业、旅游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服务领域统计监测;组织相关部门评估全县旅游产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文化产业等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及时、准确、全面的为县委、县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信息和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