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 九龙县呷尓镇 华丘村285号 | 办公 时间 | 夏季:上午 8:3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
联系方式 | 0836--3323343 | 负责人 | 刘欢 |
第一条 根据《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龙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9号)、《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甘孜州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委办〔2020〕38号)、《九龙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及《中共九龙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呷尔镇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九编委发〔2020〕15号),《中共九龙县委办公室 九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龙县呷尔镇党政机关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九委办〔2021〕6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呷尔镇政府设政府综合办事机构2个,为股级。
(一)社会事务与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呷尔镇乡村振兴办公室牌子。承担乡镇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协调、乡村振兴、农牧农村科技、乡镇规划建设、招商引资、项目管理、乡镇企业、统计、教育体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粮食、扶贫开发、移民安置等职责;负责农业农村改革、脱贫攻坚、驻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导等工作。承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工作。
(二)生态环境保护与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应急管理(森林草原、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全灾种”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地震灾害的防治救、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城乡提升、自然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职责;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综合协调并联系自然资源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