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3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 3月6日- 2023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36-3328881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九龙县呷尔镇呷尔村一组125号
邮编:6262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九龙牦牛保护与利用暨屠宰基地项目 |
2023年 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