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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振兴局
2020-12-15 07:33:00
来源:
九龙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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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九龙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0〕124号),设立九龙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简称县扶贫移民局),挂九龙县两项资金和以工代赈办公室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两项资金办公室、以工代赈办公室)和原县人民政府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局、县水能资源开发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县扶贫移民局。
(二)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和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承担联络县外机构和组织在县定点扶贫和扶贫协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县级机关对口帮扶工作。
(三)承担扶贫和移民资金管理责任,拟订全县扶贫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审计、绩效考核、统计监测等工作。
(四)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人口、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五)制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监督、协调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和县级验收,实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六)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
(七)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八)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两项资金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制定全县两项资金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县两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责任。
(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以工代赈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制定全县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县以工代赈资金、项目的管理责任。
(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拟订机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处理、秘书实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办、效能建设、纪要档案、安全保密、人事、综合管理、目标考核、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信访股)
拟订扶贫、移民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宣传、信息公开和法规政策培训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扶贫、移民信访接待、办转、调查回复、督察督办、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全县扶贫、移民有关信访维稳工作。
(三)扶贫股
建立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管理办法,编制扶贫开发规划,管理扶贫开发项目库;承担全县扶贫计划、资金和项目管理。
承担特殊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连片扶贫区、水库淹没区扶贫开发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全县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监督、管理、实施革命老区扶贫资金和项目;承担贫困地区防灾减灾、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承担县外机构或组织在县定点扶贫和扶贫协作工作;拟订定点扶贫、对口帮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行业扶贫,联系县级扶贫社团组织;指导扶贫工作国际交流合作和项目的实施。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扶贫移民、两项资金、以工代赈管理制度、工作程序、项目实施的落实情况;负责全县扶贫移民、两项资金、以工代赈项目绩效考评;负责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的跟踪和督办;监督全县扶贫移民、两项资金、以工代赈项目和资金的落实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全县扶贫移民、两项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的审计。
(四)移民规划安置股
指导各类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各阶段移民专项设计报告;拟订大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概算细化分解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具体实施大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组织参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
(五)移民后期扶持股
指导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管理后期扶持基金、库区建设基金项目库;制定后期扶持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水电开发惠民补助政策。
(六)财务股
拟订本部门管理的移民资金年度计划,拟订移民资金财务制度、核算办法,负责移民资金核算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全县扶贫、移民工作统计监测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扶贫、移民资金和项目的审核、评估及对外委托、实施等过程实施监督。
(七)两项资金管理股
负责两资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评估、审核、申报、下达和监管工作;负责两资项目绩效评估考核;负责两资项目成果的宣传;负责两资项目各项报表的统计工作;指导两资业务工作。
(八)以工代赈股
拟订全县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以工代赈年度计划项目的审查、筛选、立项、申报、下达和检查验收;指导以工代赈具体业务工作;负责以工代赈各项报表的统计工作和成果宣传。
(九)水能股
协调业主、设计单位、相关部门开展水能资源的相关工作,督促水电开发企业履约,为水电开发企业搞好服务,掌握水电开发工程建设进度情况,为上级有关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县两项资金和以工代赈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长3名;股级领导职数9名。
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长按县委有关规定执行。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3名。
五、其它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的设置、职责、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九龙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九龙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