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九龙县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九龙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狠抓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管理体系、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关键环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积极推进网上统计服务平台建设,优化服务程序,积极营造服务社会的良好环境。
1.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县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业务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各处室明确一名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处室绩效考核,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有力推进。
(二)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规范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理顺工作机制,为作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2、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 发布解读情况。按照群众关注的热点,及时发布统计数据解读和民生指标的解读,加大对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工作的宣传,举行了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目的、对象、内容和时间,从政府行为、主动配合、依法普查、处罚措施、保密义务等方面阐释了全社会在人口普查中的责任和义务,提升社会对统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力度。
(二)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广大群众关注的职工平均工资、居民收入等主要民生指标,利用发布全县经济运行情况时机,在县经济运行分析会议上进行深度解析,并针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及时发布系列分析解读文章,进行答疑解惑,正确引导社会预期
(三) 互动交流情况。举办了“统计开放日”,对统计创新发展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在全县“法制宣讲”活动报告会上对全县统计工作进行宣传,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获得群众广泛赞誉。
3、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围绕放管服改革,“一次办好”要求,公开发布了县统计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九龙县政务服务网”公开。
(一)推进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按照县政府统一规定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和相关财政专项资金信息。
(二)积极做好统计数据的公开。在九龙统计局政务信息网开设了统计专栏,定期发布月度、季度、年度数据,为社会公众提供大量的经济数据服务。
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 政府信息公开
通过政务网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0条,发布年度、季度、月度统计数据近120条。
(二) 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政务内网。全年在州级内网发布相关统计信息24条,所有分析及栏目均配有契合主题、清晰美观的图片素材。
二是新闻信息。采取积极投稿,依法投稿的形式参与统计新闻信息发布,全年共在主要媒体成功投稿并使用10条统计信息。
三是统计开放日。今年开放日的主题是“走进七人普”,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市民代表、新闻记者等各方代表共同参加了活动。通过举办统计开放日让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统计,支持统计工作。
5、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网络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
6、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无减免费用情况。
7、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8、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有关规定,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加大对信息公开涉密情况进行审查,对所有上网的信息公开内容都按照《九龙县统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规定,做到上网信息“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确保了政府公开信息的安全。
(二)监督检查。设有举报电话、邮箱等投诉渠道,充分利用对口联系工作、下基层调研、走访部门、三民活动等时机,听取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监督,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1 | 1 | 1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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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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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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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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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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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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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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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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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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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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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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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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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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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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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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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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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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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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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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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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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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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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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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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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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利用网络信息化服务社会的力度不够大,创新统计服务产品、服务形式与社会各界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统计服务产品公开及时性上还不够,在回应社会热点关注度上做的还不够。
改进措施: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社会各界新需求,加大网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运用互联网技术服务的能力,更多更好地创新统计服务产品,提高服务社会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