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九龙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九龙县统计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狠抓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管理体系、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关键环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积极推进网上统计服务平台建设,优化服务程序,积极营造服务社会的良好环境。
1.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九龙县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业务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各科室明确一名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绩效考核,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有力推进。
(二)制度建设方面。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规范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理顺工作机制,为作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2、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 发布解读情况。按照群众关注的热点,及时发布统计数据解读和民生指标的解读,加大对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工作的宣传,举行了专题宣传活动,介绍了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目的、对象、内容和时间,从政府行为、主动配合、依法普查、处罚措施、保密义务等方面阐释了全社会在人口普查中的责任和义务,提升社会对统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力度。
(二)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广大群众关注的职工平均工资、居民收入等主要民生指标,利用发布全县经济运行情况时机,在县经济运行分析会议上进行深度解析,并针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及时发布系列分析解读文章,进行答疑解惑,正确引导社会预期
(三) 互动交流情况。举办了“统计开放日”,对统计创新发展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在全县“法制宣讲”活动报告会上对全县统计工作进行宣传,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获得群众广泛赞誉。
3、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围绕放管服改革,“一次办好”要求,公开发布了县统计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九龙县政务服务网”公开。
(一)推进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按照县政府统一规定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和相关财政专项资金信息。
(二)积极做好统计数据的公开。在九龙统计局政务信息网开设了统计专栏,定期发布月度、季度、年度数据,为社会公众提供大量的经济数据服务。
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 政府信息公开
通过政务网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0条,发布年度、季度、月度统计数据近119条。
(二) 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政务内网。全年在州级内网发布相关统计信息31条,所有分析及栏目均配有契合主题、清晰美观的图片素材。
二是新闻信息。采取积极投稿,依法投稿的形式参与统计新闻信息发布,全年共在县级主要媒体成功投稿并使用12条统计信息。
三是统计开放日。今年开放日的主题是“依法治统”,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市民代表、群众代表、新闻记者等各方代表共同参加了活动。通过举办统计开放日让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统计,支持统计工作。
5、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网络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
6、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无减免费用情况。
7、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8、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有关规定,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加大对信息公开涉密情况进行审查,对所有上网的信息公开内容都按照《九龙县统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规定,做到上网信息“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确保了政府公开信息的安全。
(二)监督检查。设有举报电话、邮箱等投诉渠道,充分利用对口联系工作、下基层调研、走访部门、三民活动等时机,听取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监督,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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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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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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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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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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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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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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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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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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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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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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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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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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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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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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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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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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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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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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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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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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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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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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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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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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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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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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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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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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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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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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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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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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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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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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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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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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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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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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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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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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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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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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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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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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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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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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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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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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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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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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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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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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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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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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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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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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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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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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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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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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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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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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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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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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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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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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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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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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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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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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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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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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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科室之间配合不够密切,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政策解读文件关联不够规范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提升全局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各科室之间的沟通交流,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有力开展。
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丰富公开的方式和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三是进一步加强能力水平建设,积极派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确保政务公开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推动统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