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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访局
2024-11-11 15:34:56
来源:
九龙县信访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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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九龙县呷尓镇

团结下街9号

办公

时间

夏季: 上午 8:30--12:30

      下午 15:00--18:00

冬季: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

0836--3322728

负责人

严喜萍

第一条为了规范九龙县信访局(以下简称县信访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九龙机构改革方案》(九委办(2024)1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九龙县信访局是九龙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县信访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起草、拟订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起草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履行提出改进工作均善政策、追究责任“三项建议”职责

(二)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法规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受理承办电子信箱等网上信访,畅通信访渠道;组织协调服务县级领导接待信访群众工作。

(四)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转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县直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转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突出信访问题:负责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信访事项公开评议评价。

(五)负责对信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重要信访事项、突出信访问题、领导同志批示件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指导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风险评估的组织实施;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到省区州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问题,综合协调处理跨区域、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o

(六)综合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督促检查县直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县直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信访工作经验,协调信访宣传工作;通报重大信访问题和事件。

(七)组织信访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全县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和“领导信箱”建设。

(八)承德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有关事项。

(九)承德县12345政务热线的运行和管理。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县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人事、财务、文秘、会务、机要、信息、档案、保密、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负责局党组会、局务会、综合性会议的会务组织筹备;负责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重要文稿、重要文件、制度规定;负责信访工作调研、信访形势分析以及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负责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筹备信访工作例会等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负责接待受理群众来访事项,接待群众咨询,倾听群众意见建议;负责及时、准确收集群众来访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并呈领导阅示或转交责任单位办理;负责县级领导定点接访服务,协调相关部门入驻开展联合接访,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下访约访;负责群众给各级领导的来信、留言及上级交办信访事项办理;负责定期分析群众信访、网络投诉情况的信息综合分析统计上报;负责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负责国家、省、州、县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重大敏

感时段信访稳定工作和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的组织协调;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风险评估;负责统筹协调信访案件交办督办及其他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县本级群众信访事项复查和信访事项终结备案工作;负责信访积案难案化解和领导包案,承担中央、省、州、县委督导组、督察组、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的排查梳理就地稳控、动态跟踪、台账管理;负责“三跨三分离”案件协调、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指导县12345政务热线中心等工作。

第五条县信访局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保留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

第六条本规定由中共九龙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九龙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县信访局所属机构事业单位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24年7月1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