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府办发〔2025〕30号
九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九龙县登山户外运动安全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九龙县登山户外运动安全管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九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6日
九龙县登山户外运动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近年来,随着户外运动的兴起,我县户外登山活动日益增多。登山活动在丰富群众生活、促进身心健康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安全和管理问题。为切实加强户外登山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和公共秩序,按照《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登山户外运动安全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25〕33号)相关要求,定于2025年12月至2026年4月开展九龙县登山户外运动安全管理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摸清底数。全面摸清县域内3500米以上山峰资源及风险等级,建立规范化攀登山峰名录库。
(二)健全网络。健全“县—乡—村”三级登山安全管控网络,实现重点登山区域、进山通道监管全覆盖。
(三)完善体系。完善应急救援与医疗保障体系,确保登山事故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四)形成机制。规范登山活动市场秩序,杜绝非法登山、违规经营等行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二、职责分工
(一)核心职责
1.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协调主体):负责3500米以上山峰登山活动的初审报备(对接州教育体育局完成审批),10个工作日内反馈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3500米以上登山活动”“变更攀登路线/季节未报备”等行为,对未配备合格装备的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依法处罚。配合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和各乡镇完成县域山峰资源调查与风险评估,建立攀登山峰名录库,通过“印象九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无偿公开山峰名称、海拔、风险等级、攀登指引等信息。每季度向领导小组专题报送工作进展,重大问题(如非法登山、事故隐患)即时报告。联合乡镇、融媒体中心开展登山安全宣传,组织登山者、向导开展风险防范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2.乡(镇)(属地管理主体):落实“属地管理第一责任”,在辖区所有进山入口依托森林草原防灭火卡点设置值班岗,实行“实名登记、扫码进山”制度,配备必要的登记设备与宣传资料,严禁无审批手续人员进山。组织护林员、村干部、村民开展常态化巡逻,重点排查非法登山、野外违规用火等行为,发现违规人员第一时间劝返,收集违规登山单位/个人信息(名称、身份证、联系方式、现场照片视频)并立即组织属地派出所等力量及时劝返。配合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林草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落实封山管控措施(如尼色峨雪山封山期间,张贴封山公告),对擅自进入封山区域的人员依法劝阻,拒不配合或涉及违反治安管理的移交公安部门。建立乡镇级登山安全台账,记录进山人员、登山团队、巡逻情况等信息,每月5日前报送登山管理办。参与登山事故应急救援,负责组织本地民兵、村民协助转运伤员、提供后勤保障,配合部门做好事故善后。
(二)部门职责
1.县经信商务合作局:配合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做好登山配套服务宣传,引导商超、便利店规范销售登山物资(如食品、药品);监督登山相关商品供应链,确保应急物资(如防寒服、高反药)供应充足,避免断供或涨价。
2.县公安局:维护登山区域治安秩序,依法查处登山活动中盗窃、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及时处置登山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协助登山管理办打击非法登山活动,对“拒不配合劝返、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涉嫌违法犯罪”的组织或个人,依法调查取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登山事故救援时,提供警力支持,维护交通和治安秩序,保障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协助监测网络平台非法登山信息(如违规组织登山的微信群、小程序),及时清理并溯源查处。
3.县民政局:配合确定县域所属山峰标准名称。
4.县财政局:将专项行动经费纳入来年年度预算,明确支出科目和绩效目标,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动态机制,根据实际情况优化资金分配。
5.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登山区域地质灾害预警,及时发布地质风险报告,汛期加密发布频次,通过登山管理办推送至登山者、乡镇。开展山峰风险评估,标注滑坡、落石等危险区域,在进山通道设置地质安全警示标识。参与登山事故救援,提供地质灾害现场研判,避免救援人员遭遇次生灾害。
6.县林草局:监管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的登山活动,审核登山路线是否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协助教体局完成登山审批。森林防火期(11月—次年5月)在进山卡点增设“森林防火检查岗”,对违规用火的登山者依法处罚。组织护林员参与登山巡逻,重点防范登山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发现火情第一时间处置并上报。配合乡镇做好封山区域生态保护,查处登山活动中破坏植被、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行为。
7.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督促县域内酒店、民宿、景区游客中心等场所张贴禁止非法登山警示海报,摆放《登山安全须知》,对入住游客口头提醒登山安全。参与登山资源开发,推动“登山+旅游”融合(如打造安全登山体验线路),确保旅游项目符合登山管理规定。完善景区内登山步道、安全标识(如护栏、警示牌),每季度排查1次设施隐患,及时修复破损部分。
8.县卫生健康局:组建“登山医疗救援小分队”,配备高山急救箱(含高反药物、止血设备)、便携式除颤仪等装备,随时待命参与登山医疗救援。制定《登山高反预防与急救指南》,通过融媒体平台、登山服务站向登山者普及高反识别、外伤处理等知识,每年组织1次救援人员医疗培训。建立“乡镇卫生院—县医院”二级医疗转运机制,开通登山事故伤员绿色通道,确保重伤员及时转运至医疗机构,复杂病例及时转诊。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登山应急演练,提供医疗技术支持,评估救援现场医疗风险。
9.县应急管理局:将登山应急管理纳入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制定《九龙县登山事故应急预案》,每年组织1次实战演练(联合消防、卫健、乡镇等)。牵头建立“消防救援为主、山地救援队为辅”的救援力量体系,配备卫星电话、高山救援绳等装备,确保救援队伍及时响应。督促登山组织机构、景区制定安全制度与应急预案,每半年检查1次落实情况,对未达标单位责令整改。登山事故发生后,统筹协调救援力量,发布救援进展,牵头做好事故调查与善后。
10.县市场监管局:核查登山经营主体资质(如俱乐部营业执照、旅行社经营范围),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建立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每季度针对登山用品销售主体进行质量检查(重点是登山鞋、绳索、帐篷等),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对不合格商品责令下架。加强登山服务价格监管(如向导费、装备租赁费),严格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行为,受理登山者价格投诉、消费投诉。
11.县融媒体中心:开设“登山安全宣传专栏”,通过“印象九龙”公众号、抖音号发布封山公告、预警信息、安全知识,每周更新不少于1次。在县电视台播放登山安全公益广告,每半个月更新1期。配合登山管理办发布非法登山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公众树立“依法登山、安全登山”意识。
12.县消防救援局:加强山地救援专业培训(如绳索救援、冰面救援),每年组织2次救援队伍集训,提升高山救援能力。按照“就近救援”原则,参与登山事故救援,负责伤员搜救、复杂地形转运(如悬崖、冰川区域)。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完善救援装备库,储备高山救援服、热成像仪等专用设备,定期维护确保可用。
13.县气象局:每日发布72小时天气预报(含气温、风力、降水),遇暴雨、暴雪、大风等恶劣天气,通过登山管理办、乡镇推送预警信息。为登山团队提供专题气象服务产品,根据登山路线、时间出具短期气象风险提示。建立气象预警与封山管控联动机制,预警达到橙色及以上时,建议登山管理办通知乡镇关闭进山通道,登山单位/个人暂停登山活动。
三、工作内容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压实责任(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工作任务: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二)第二阶段:排查摸底、宣传引导(2026年1月1日至1月10日)
工作任务:一是统筹教体、文旅、林草、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及属地乡镇等力量,完成对县域内适于开展登山户外运动的山峰、路线的排查摸底、实地考察和风险评估,形成包含开放建议、风险等级(高/中/低)、攀登季节、地理位置、生态保护属性、核心风险点的专项报告。二是由县市监局排查县域登山经营主体(俱乐部、装备店、旅行社),登记资质、服务范围、从业人员信息,建立相关商品质量监管台账。三是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排查进山通道、登山步道安全隐患,标注危险路段。四是由县文旅局在进山卡点、酒店、景区等场所张贴封山公告、安全警示海报,发放《登山安全手册》。五是由县应急管理局开展“登山安全进乡镇”活动,组织专业人员到重点乡镇讲解高反预防、应急避险知识,覆盖所有村干部、护林员。六是由县融媒体中心牵头,县气象局配合,线上推送登山事故案例、气象预警信息。
(三)第三阶段:执法管控、健全应急(2026年1月11日至2026年3月30日)
工作任务:一是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定期开展联合市监执法,重点检查进山卡点登记、登山团队资质、装备质量。每季度核查1次登山经营主体资质。二是乡镇开展日巡登记制度,公安、林草等部门不定期抽查,对非法进山者依法处罚。三是由县应急管理局配齐登山救援装备(卫星电话10部、高山救援绳20套、急救箱30个),分发给乡镇、救援队伍。完善《登山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单位救援职责、流程,组织相关人员培训1次。四是由县卫健局、县消防应急救援大队开展“登山事故应急演练”,模拟高反昏迷、坠落受伤等场景,检验部门联动与处置能力。
(四)第四阶段:全面梳理、总结提升(2026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工作任务:由县教育体育局全面收集整理专项行动各类资料,梳理提炼工作经验及特色亮点,及时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并召开总结大会。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九龙县登山户外运动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二)经费保障。县财政全面保障专项经费,用于装备采购、宣传培训、应急演练、举报奖励等。经费由工作专班办公室统筹使用,接受财政、审计监督。
(三)督导考核。工作专班每季度开展1次督导检查,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抽查乡镇卡点、部门台账,对未落实职责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将登山安全管理纳入乡镇、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对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
(四)奖惩机制。设立“违规登山举报奖励”机制,群众举报非法登山、违规用火等行为,经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查实后奖励500元/次。对救援表现突出的个人授予“九龙县户外登山运动救援先进个人”称号,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擅自进山引发事故的个人,由救援单位追偿救援费用。
(五)信息报送。各成员单位(乡镇)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乡镇每月5日前报《登山安全台账》,部门每季度25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至县教体局。重大情况(如登山事故、重大隐患)即时上报,不得迟报、瞒报。
附件:1.九龙县登山户外运动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2.九龙县登山户外运动管理五支队伍
3.九龙县3500米以上山峰管理名录
附件1
九龙县登山户外运动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为切实加强户外登山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和公共秩序,经研究,决定成立九龙县登山户外运动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组 长:蔡永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徐增光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胡玛琼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安 邦 县经信商务合作局局长
王耀军 县财政局局长
兰英忠 县林草局局长
李世阳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耿贵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牟建伟 县公安局副政委
杨 全 县民政局副局长
尼尔拉铁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尼玛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喜 群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刘怀勇 县消防救援局局长
供巴塔 县气象局副局长
罗 宜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副科级领导干部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由胡玛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县体育事业服务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定专项工作细则,汇总上报登山管理信息和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协调联合执法、宣传培训、督导检查,负责登山活动报备初审、信息咨询平台运维等。
附件2
九龙县登山户外运动管理五支队伍
为及时贯彻落实《甘孜藏族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登山活动监管的通知》(甘教体〔2024〕58号)精神,坚决防范和遏制户外登山运动遇险等突发事件发生,有效降低违规登山活动发生频次,推动县域户外登山运动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建涵盖“登山管理、专业指导、执法监督、应急救援、宣传引导”等职能职责的九龙县登山户外运动五支队伍,具体如下:
一、登山户外运动管理工作专班
组建方式:由县政府主导,县教育体育局牵头,统筹公安局、自规、林草、文旅、应急、市监、气象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组建。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组建并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健全登山活动信息发布、天气预报、风险提示、应急救援等配套制度。无偿向登山者提供攀登山峰名称、地理位置、海拔高度、风险等级、攀登指引等必要信息与咨询服务。加强登山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定期梳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跨部门问题。
组 长:胡玛琼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李世阳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耿贵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郑显高 县教育体育局工会主席
牟建伟 县公安局副政委
邓雪勇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黄泽彬 县体育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兼联络员)
黄泽波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长
罗 宜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副科级领导干部
苏建伟 县林草局副局长
陈 瑞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工作人员
供巴塔 县气象局副局长
各乡(镇)工作人员
二、登山户外运动专业技术队伍
组建方式: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卫健、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专业人才,吸纳熟悉本地山情、具备登山专业知识的人员、资深向导及相关技术人才组成。
完成时限: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组建及首轮培训。
主要职责:开展登山者安全技能培训和地方向导专业化培训。参与县域内山峰资源普查与风险评估,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对登山活动进行风险预警和专业技术指导,助力“一峰一档、一路一策”管理档案建立。
组 长:耿贵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邓雪勇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尼尔拉铁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刘怀勇 县消防救援局局长
成 员:李 磊 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兼联络员)
罗 宜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副科级领导干部
江兵琴 县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股工作人员
贺顺毅 县消防救援局华丘村消防站站长
各乡(镇)工作人员,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至2人,县域内登山户外运动专业人员。
三、登山户外运动执法监督队伍
组建方式:县教育体育局牵头,联合公安、自规、林草、文旅、市监等部门执法力量,配备专业执法装备组建。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组建并明确执法流程。
主要职责:严格审查登山活动审批手续、体检证明、参保信息、装备配备及教练跟队情况,装备是否合格,是否具备专业装备及卫星电话。依法查处未经批准进入未开放区域、组织无资质登山活动、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维护登山活动市场秩序。
组 长:胡玛琼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
李世阳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袁登新 县公安局副局长
苏建伟 县林草局副局长
王尼玛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郑显高 县教育体育局工会主席
成 员:黄泽彬 县体育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兼联络员)
何 丹 县公安局法治大队长
罗 宜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副科级领导干部
魏 煜 县林草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江郎友者 县市场监管局质监股股长
张秀红 县市场监管局消保股股长
耿 鑫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工作人员
四、登山户外运动应急救援队伍
组建方式:县应急管理局牵头,依托县公安局、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等部门、属地派出所及本地具备救援能力的人员组建,与州山地救援队形成互补。
完成时限: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组建并达标。
主要职责:制定科学的安全保护制度和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登山救援必要装备,定期开展实战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就近救援”原则,参与登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做好救援经费保障。
组 长:耿贵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邓雪勇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牟建伟 县公安局副政委
尼尔拉铁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刘怀勇 县消防救援局局长
成 员:李 磊 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兼联络员)
王全龙 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长
江兵琴 县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
贺顺毅 县消防救援局华丘村消防站站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
五、登山户外运动宣传引导队伍
组建方式:县教育体育局牵头,联合经信、文旅、融媒体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宣传力量组成。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组建并启动宣传工作。
主要职责: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宣传登山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在开放路线入口、岔路、危险路段等关键点协助设置统一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和导引路牌。在酒店、民宿等旅游住宿场所张贴禁止非法登山警示内容。加强山难事件舆论监管,倡导依法、科学、文明、环保、安全登山。
组 长:胡玛琼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安 邦 县经信商务合作局局长
李世阳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喜 群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郑显高 县教育体育局工会主席
成 员:黄泽彬 县体育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兼联络员)
余新玥 县经信商务合作局工作人员
张青松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工作人员
李继伟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
附件3
九龙县3500米以上拟开放可攀登山峰名录
序号 | 开放山峰 名称 | 海拔高度/米 | 县级联系人 | 所在乡镇 | 乡镇联系人 | 所在 行政村 | 村级责任人 | 登山路线 |
1 | 木耳瓜山 | 5263 | 苏建新 18283664365 | 呷尔镇 | 苏淼龙 15983731040 | 察尔村 | 张中林 13548405565 | 成都市经G5、G4218、G318、G248至九龙县-呷尔镇-察尔村-尼乃组-木耳瓜山-雪洼龙镇麻窝组-湾坝镇-经G549至石棉县-经G5至成都市 |
2 | 江官山★ | 4694 | 洪坝乡 | 陈小波 15884062310 | 羊圈门村 | 沙马古铁18227474027 | 路线一:成都市经G5至石棉县-经G549至洪坝乡-羊圈们村-江官山-原路返回 路线二:成都市经G5至石棉县-经G549至洪坝乡-羊圈们村-江官山-穿越石九线-九龙县经G248、G318、G4218、G5返回成都市 | |
3 | 俄溪卡 | 5130 | 乃渠镇 | 李建勇 13558515991 | 烂碉村 | 王明华14708188908 | 成都市经G5、G4218、G318、G248至九龙县-经G248至乃渠镇-七日村七日沟-水打牛场-俄溪卡-烂碉村-石梯子沟-原路返回成都市 | |
4 | 万年雪★ | 5267 | 三垭镇 | 王学英 15884068109 | 俄尔村 | 阿扎乌呷15196300316 | 成都市经G5至冕宁县-经G248至三垭镇-俄尔村-大铺子村-万年雪-原路返回成都市 | |
5 | 万年雪山★ | 4952 | ||||||
6 | 令牌山 | 5366 | 苏建新 18283664365 | 湾坝镇 | 李远清 15388404118 | 湾子村 | 马宁13547457277 | 成都市经G5至石棉县-经G549至湾坝镇-湾子村-令牌山-原路返回成都市 |
7 | 则尔山 | 4958 | 湾子村 | 马宁13547457277 | 成都市经G5至石棉县-经G549至湾坝镇-湾子村-则尔山-原路返回成都市 | |||
8 | 小卡子山口★ | 4664 | 高碉村 | 李杰东13698148021 | 成都市经G5至石棉县-经G549至湾坝镇-高碉村-小卡子山口-原路返回成都市 | |||
9 | 尼色峨★ | 5564 | 雪洼龙镇 | 邓明花 18048098525 | 雪洼村 | 秋伍泽里15082316499 | 路线一:成都市经G5、G4218、G318、G248至九龙县-经G248至雪洼龙镇-雪洼村-锅底凼-尼色峨-原路返回成都市 路线二:成都市经G5、G4218、G318、G248至九龙县-雪洼龙镇-雪洼村-纳布厂-尼色峨-原路返回成都市 | |
10 | 滴痴山 | 5426 | 成都市经G5、G4218、G318、G248至九龙县-经G248至雪洼龙镇-雪洼村-纳布厂-苗儿沟-滴痴山-原路返回成都市 | |||||
11 | 献几热 | 5080 | 洛让村 | 曲伍泽仁18380716482 | 成都市经G5、G4218、G318、G248至九龙县-经G248至雪洼龙镇-洛让村-献几热-原路返回成都市 | |||
12 | 钕贡嘎★ | 5620 | 上团乡 | 李成骞 18783615051 | 放马坪村 | 王泽华17381022229 | 路线一:成都市经G5、G4218、G318、G248至九龙县-上团乡-钕贡嘎-放马坪村-大草坝景区-莲花湖-经G248、G318至康定市-经G4218、G5返回成都市 路线二:成都市经G5、G4218、G318、G248至九龙县-上团乡-钕贡嘎-原路返回成都市 |
注:本表带★的为近年来比较热门,游客较多的山峰;所指责任人依据实际任职情况作调整。